既要保證醫保基金安全運行,又要保障參保人員合法權益。為此,沂源縣建立并逐步完善門診慢性病動態管理機制。
一是嚴把入口。每年3月和9月,慢性病患者提報申請,到縣級以上醫院查體,經專家鑒定確認后,為門診慢性病患者發放慢性病證,持證人享受規定的門診慢性病待遇。
二是疏通出口。每兩年對持證患者進行一次復審,經檢查身體康復或沒有達到門診慢性病標準的,收回慢性病證,不再享受相關待遇。(沂源縣醫療保險事業處 孫洪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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