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,江漢區法院對一起非訴訟勞動爭議調解進行司法確認。維權的程女士當場笑得咧開了嘴:“有了這張確認書,就不用再耗在官司里……”
52歲婦女程女士,是漢口一家小吃店勤雜工,今年8月初,她被小吃店解除勞動合同。就在她不知如何維權時,打聽到江漢區新成立勞動爭議人民調解委員會,遂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求助。她提出要求:結清7月份工資,報銷醫療費400元及路費90元,給予解除勞動合同1個月補償。
經調解,程女士與店老板自愿達成協議:由小吃店在三個工作日內,向程女士支付2781元,雙方了斷勞動爭議。簽此協議后,當事雙方仍擔心對方不履行協議,工作人員稱可進行司法確認。昨日,當事雙方高高興興地來到江漢區法院巡回法庭,對調解協議書進行司法確認,法官稱“若一方不履行責任,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”。
程女士很滿意,聽人說勞動仲裁后,“若有反悔的還得重新打一審、二審官司,有這張確認書后,我不用再耗時打官司”。
今年7月中旬起,武漢市法院全面開展對非訴訟調解進行司法確認工作。程女士一案,成為該市第一例勞動爭議調解司法確認案。